各教研室、各任课教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全校集中性教学工作检查暨试卷专项督查的通知》,现就本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要求
本次检查采用各任课教师自查、各教研室自查、本院集中检查、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任课教师自查,检查该学期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案、听课记录、作业批改、实践教学、结课考试材料、教学手册整理,提交相关记录本。
2.本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集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机构。
3.本次集中检查情况作为任课教师教绩考核和年度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任课教师的不合格环节将影响院部所有老师和本人的绩效工资,请所有人员高度重视。
二、检查时间
所有任课教师在2023年9月21日上午12点前把检查材料交给教研室主任。
教研室自查:2023年9月21日下班前,各教研室主任负责。
本院检查:2023年9月22日下午2点到5点,集中在乐学楼609会议室检查,请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届时全部到位。
学校检查:第四周(9月26日星期二上午)。
三、检查内容
1.各类教学资料、教师资料等档案建设情况;
2.日常教学检查情况、教学变更、教师调停课等原始记录;
3.授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听课本、教学记录本;
4.外聘教师教案单独归类,除外聘教师外,按在编教师人数的30%准备4课时教学设计详案备查(讲师及以下均要求详案备查);
5.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线上发布作业和进行批改的提供链接、平台账号和密码,线下批阅的请提供学号尾号为2、7的纸质作业材料);
6.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与活动记录;
7.该学期实践教学环节落实情况(实践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登记表和每个班级实践教学总结);
8.参加各类竞赛和创新活动学生数量、获奖、成果情况;
9.期末考试(考查)组织安排情况;试卷质量和规范(试卷评阅、登分统分、试卷分析、教学总结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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